依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5。3。11條之規定將每層通向樓梯的門均設置成能自行關閉的乙級防火門。3。1。5安全疏散。3。1。5。1安全出口設置數量。每層安全出口(底層直接對外的門和二層以上的疏散樓梯)不應少于兩個,且兩個安全出口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,當滿足下列情況可設置一個樓梯:不超過3層、每層1大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、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的一、二級耐火等級旅館;不超過3層、每層1大建筑面積不超過200m2、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的三級耐火等級旅館;不超過2層、每層1大建筑面積不超過200m2、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30人的四級耐火等級旅館。
消防疏散樓梯設計要求:(一般按寬度0。3米,高度0。15米設計適宜。使用也方便,另外寬度高度規范有規定)一、樓梯的數量、位置和樓梯間形式應滿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。二、梯段凈寬除應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外,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凈寬應根據建筑物使用特征,一般按每股人1流寬為0。55+(0~0。15)m的人1流股數確定,并不應少于兩股人1流。注:0~0。15m為人1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,公共建筑人1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。三、梯段改變方向時,平臺扶手處的1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凈寬。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再適量加寬。
賓館消防樓梯要求有哪些(1)樓梯間的布置,應滿足安全疏散距離的要求,并盡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。(2)樓梯間應靠近標準層或防火分區的兩端布置,以便于雙向疏散。(3)靠外墻設置,便于自然采光、通風和消防人員的援救行動開展。(4)除與地下室連通的樓梯和超高層建筑中通向避難層錯位的樓梯外,疏散樓梯間在各層的位置不應改變,要上下直通,不變動位置。首層應有直通室外的出口。樓梯間位置變更,遇有緊急情況時人員不易找到樓梯,延誤疏散時間,造成不應有的傷亡,特別是賓館、飯店、商業樓等公共建筑。